关于可穿戴标准执行企业/产品证书管理规定
深圳市计算机用户协会
《可穿戴智能手环通用技术要求(SZDB/Z 272-2017)》(简称《手环通用技术要求》)是一个由深圳市技术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10月颁布实行的地方性可穿戴行业产品通用技术标准。该标准明确指出,深圳市计算机用户协会是该标准的提出和归口单位。为了在本地区推广这一标准,提高本地区智能手环产品质量水平,使所有智能手环生产企业都能够执行这一标准,我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简称《质量法》)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在可穿戴行业企业中推行《手环通用技术要求》。
根据《质量法》规定,我市所有上市的可穿戴产品必须执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以此作为产品生产、检验、监督、交易的依据。如果相关企业自己已经编有了高于这些标准的企业标准,可按本企业产品技术标准执行。否则,相关企业在政府技术监督检查工作中,将面临违规生产智能手环产品的处罚。
为了提高企业产品在的市场竞争力,更好地展现企业产品质量,需要取得《标准执行企业证书》的企业,可按以下步骤,向我协会申请领取:
1.申请企业到“深圳计算机”网站(www.szcua.org)下载《标准执行企业/产品证书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该表。
2.填写人将填好的表格和相关附件材料寄送到深圳市计算机用户协会秘书处,等待秘书处工作人员安排行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3.专家将对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企业申报内容,前往企业进行现场考评。
4.经专家考评通过后,工作人员将在评审通过15日内,通知申请企业领取证书。对评审不能通过的企业,工作人员将把申报企业的申请材料退回。
5.申领企业证书所需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可穿戴标准执行企业证书申请书》;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产品说明书》或其它正式产品说明文件。
4)《产品例行试验报告》或《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半年内有效)。
6. 要求:
1)企业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我单位将不予办理《执行企业证书》。
2)已获得《执行企业证书》的单位,应切实按照可穿戴标准要求进行产品生产和检验,保证产品的质量。
3)在《执行企业证书》有效期内,如出现企业不按标准生产和检验产品,造成重大产品事故,或给产品用户带来不良影响时,我协会有权收回《执行企业证书》,并在限期纠正后,再次开展核发工作。
7. 证书及相关业务办理费用
1)每本证书办理费用5400元。为配合标准《手环通用技术要求》的推广,凡在2018年7月31日前申报的单位,均按1800元收取。
2)如需使用专用标签的产品,可向本协会申领。专用标签每个0.3元。
3)如申请单位不能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我协会可代办联系检测业务,相关代办劳务费按每件500元收取。相关产品检测费由申报企业自行支付。
4)联系方式:
E-MAIL:szcua@szcua.org;
电话:0755-83782439
8. 其它
本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实行。
附件:
可穿戴智能手环
标准执行企业/产品证书申报表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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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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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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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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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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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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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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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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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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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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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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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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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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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报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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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承诺 |
我司采用并公开的 SZDB/Z 272-2017 《可穿戴智能手环通用技术要求》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由企业法人代表批准执行。 我司生产的产品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标准编号在相应的产品包装上明示。
我司对声明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本标准实施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深圳市 有限公司(盖章) 2018年 月 日 |
标准归口
审核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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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同意 公司 成为 SZDB/Z 272-2017《可穿戴智能手环通用技术要求》执行企业,并在申报产品上按规定使用专用“标准执行企业”标签和LOGO 。
标签标号:
深圳市计算机用户协会
2018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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